湖北荆州的一名65岁的老人,在做完推车生意回家的过程中遇到两个人倒地不起,出手相助,但是在救人的过程中却被一辆过往的汽车撞成了植物人,儿子向当地部门申请见义勇为,可却一直迟迟没有获批,原因是因为这件事情并没有到可歌可泣,轰轰烈烈的程度。

父亲被撞的事件发生之后,涉事的汽车司机肇事者陈某某都已经被刑拘了,2023年12月12日在湖北省公安县这起事件开庭,经过审理认为,被告陈某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作为原告的张少模人民币961,836元。但直到今天,这笔赔偿款却只有11万元,65岁的父亲现在仍然卧病在床,赔付的11万元全部投入到了给父亲的治疗当中,额外还花费了15万元,当前对父亲的治疗已经无力承担了。

在这起事件当中,张先生无法接受的地方有很多,当救助者被救后并没有一次询问父亲病情如何,肇事者也在不断推脱逃避法院所判决的救治款,自己为父亲想申请见义勇为,却迟迟得不到审批。

2024年2月26日10点,张先生再次拨打湖北荆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想尽快将自己父亲见义勇为的事件认定下来,在去年4月下旬,张先生带着证据前往公安县政法委提交认定申请的时候,曾经多次口头上被驳回。

记者经过查找以往的事件,发现因为救他人而导致自身受到伤害的相似案件有很多,也同样被授予了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至于公安县法委为何口头上拒绝张先生多次提出的见义勇为申报,公安县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方便告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