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0多岁的金老伯向“新民帮侬忙”求助,老伯将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孙子之后,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现在无处可去,养老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金老伯回忆,上个世纪90年代,学校给他们分配了一套浦东新区的房子,老两口就一直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面,但前几年金老伯因为生病住院动了手术,儿子儿媳不停的在老人旁边劝说老人将名下的这套房子提前过户给孙子,万一身体有不测,在办理过户会比较麻烦,期间老伴一直提醒要小心提前过户的风险,但金老伯还是没有顶住儿子儿媳的一再劝说,背着老伴就在过户手续上签了字。

金老伯心想自己以后离世了房子也是要留给儿孙的,金老伯通过房屋转让合同将名下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孙子,当时所签署的合同金额是105万。

约定产权归孙子所有,房子的使用权归金老伯,后续因金老伯手术身体不太好,将这套房子出租出去,又另外租了一个1楼的房子,从2023年儿媳他们一家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想要将这套房子直接卖掉,不管金老伯如何哀求他们都无动于衷,金老伯不肯将房产证交出来,孙子更过分直接以丢失作为理由,重新在房管局补了一张新的房产证。

金老伯称刚搬回原来的房子住了两天,外出回来就发现儿子一家把门锁换了,将老两口关在门外不让进去,儿子一家拿着房产证站在门口讲,房子是孙子的,老两口无权居住,金老伯被儿子一家无耻之举直接气的瘫倒在地,后被送到医院抢救。

现在老两口被儿子一家彻底扫地出门,无处可依,这段时间就只能够找招待所暂住。谈到下一步的打算,金老伯表示现在已经80多岁了,真的不想跟孩子们闹翻。但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够寻求法律解决问题。

针对金老伯的情况“新民帮侬忙”咨询了律师,对方表示金老伯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虽然形式上是买卖合同,但基于双方的关系,很多情况下都是赠予,因此房子给了儿孙辈之后,他们不尽自己的赡养义务,老人想要在维权非常的困难,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也会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