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备受人们关注的继承纠纷案件。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父母婚姻自主权以及子女继承权之间权衡问题的讨论。这起案件的背景是一位80岁的父亲想要再婚,这样的决定令他的子女感到困惑也感到震惊,父亲的前妻在10多年前去世,兄妹三人通过公正放弃了对财产的继承权,并一直都在照顾父亲的生活。儿女们反对父亲再婚的原因是担心新妻子很有可能对财产产生争议,所以子女们经过商议之后,决定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希望能够拿回去世母亲的遗产。

一审法院驳回了子女们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父亲是否再婚是个人的自主权,而子女们放弃自己继承权的决定也不应该以此为前提,法院还指出子女们主张1000多万元存款并没有超过事先放弃继承的范围,所以这笔遗产仍然处在放弃继承中。但几名子女对一审判决感到不满,随后提起上诉,子女们坚持认为父亲再婚的婚姻权受到了法律保护,那也应该拥有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

二审判决时,法院仍然强调了父亲的婚姻自主权与子女继承权之间进行权衡,法院认定,子女们放弃继承是有效的,无法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这样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也涉及到了婚姻自主权还有继承权。

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家庭与财产问题会引来复杂的法律纠纷,子女们是担心父亲新的婚姻关系很可能带来财产纠纷,但法院仍然强调了父母婚姻自主权并不会对其干涉这一案例,也强调了法律对保护婚姻自主权以及继承权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了所有家庭成员之间需要进行更加明智的财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