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9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道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这也意味着往常台胞需要暂住登记才能在福建定居的时代不复存在

这一《意见》对于探索两岸新的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设想,也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这对于畅通台胞往来通道、促进台生来闽求学研习、鼓励台胞来闽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而且政策上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在闽定居落户还实现“愿落尽落”,而且表示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等制度保障体系,这也对台胞在闽享受与大陆公民一样的社会福利体系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撑。

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对于加强两岸交流,增强台胞对大陆的归属感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往台胞需要获得暂住登记才能在大路上享受与大陆公民比较一致的社会福利体系,不过在很多地方还是有不便之处,如今政策上的改动对于消除两岸人民隔阂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政策还希望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比如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融合发展,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能够同等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意见》还提出要在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方面发力,可以实施一些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等活动,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起到的精神纽带作用,这对于加强两岸人民交流,解决台湾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