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20号九派新闻最新报道:湖北高院在5月20号的时候发布了一则案例,冯某男性和周某女性是网友关系,冯某在此期间一直都想要追求周某在追求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周某转账示爱,都是520,999,1314,每一次的转账都记载了“借款”,“我爱你”“你急用就算我借你的吧”等等内容总共32,677元,之后双方并没有确定恋爱关系,冯某就表示如果你不想和我在一起,那你就将我借给你的钱还给我,周某也表示自己愿意偿还,冯某在之后的时间不停地向周某索要借款,但是周某只偿还了500元之后,对于剩下的这款并没有按时偿还,因此冯某将周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认为,冯某和周某网上的转账记录中的备注也是双方借款合同所表述的真实意思,双方的协议合法有效,对于冯某向周某转账中所备注的一生一世我爱你等等内容,但是双方最终并没有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在转账的过程中也签订了电子借条,因此法院对于冯某要求周某偿还借款以及利息的请求给予了支持。

律师在本案结束之后也表示这个案子的重点是双方并没有确定最终的恋爱关系,并且双方也签具了电子借条。如果是处于恋爱期间,为了去向对方表示自己的爱意,或者是双方在恋爱期间互相转账互相赠送礼物,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赠送的涉及金额不大,520以及1314这种特殊意义为了维护双方之间的感情,去支付的红包是不能够要求偿还的,但是因为本案双方并没有确定恋爱关系双方之间所赠与的财物,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