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2019年是和爱人前往沈阳市某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但却被告知自己已经于2001年被结婚了,登记上的丈夫是在境外的洪某,王女士也感觉到很震惊,自己并不认识洪某,于是当即报了警。

民警出警之后,告知王女士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找去民政部门将婚姻登记撤销,王女士便前往民政部门反映这种情况,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将自己婚姻登记档案调出,发现在婚姻档案当中存储的照片并不是自己的照片,而是其他人利用自己身份信息做出的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表示,因为政策发生了变更,目前无法将婚姻记录撤销,建议王女士前往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在信息登记上显示的自己是已婚状态,王女士也无法和自己的丈夫去办理结婚登记。

王女士先向沈阳市某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因为诉讼期限超过了法院无法受理这个诉讼,在多方辗转之后,王女士这一案件被移送到了铁岭市检察院。

为了能够将事情的真相最大限度的还原,办案组在接收到王女士有关线索后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向民政局进行联系,并且和王女士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对婚姻登记原件调取,前往王女士户籍地对其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况实地走访。

为了能够得到确凿的证据,办案组也前往检查技术部门寻求技术层面的支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寻求人脸信息比对上的技术支持,动用了多方技术力量后,对于指纹、人像、签名作出技术鉴定,确定有冒名顶替这一事实。

铁岭市检察院向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将王女士和洪某这一不实的婚姻登记撤销,铁岭市民政局也随即将洪某和王女士之间的婚姻登记撤销了。